关于在中心城区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即日起在中心城区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交通路口、商业大街以及学校、医院、社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区域。
(一)行人不遵守信号灯通行。
(二)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不遵守信号灯通行。
(三)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停车、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
(一)整治期间,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营造严管严处氛围。
(二)对查实的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除依法处罚外,将报请相关部门通报至所在单位。
(三)对拒不接受或不配合执法,妨碍公安交管民警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处理。
文明交通,平安出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荆州打造靓丽的城市名片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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