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在《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的通报》中,荆州市有7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事项纳入国家试点,其中沙市2项上榜。
荆州市纳入国家试点的改革事项分别是:松滋市二手房“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改革,沙市区创新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建设,沙市区开展个体工商户“分类分型”培育,江陵县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税收管理服务探索,江陵县运用税收大数据助企供需“补链强链”,洪湖市探索建立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服务有效供给机制,荆州区推行“没办成,我来帮”涉税问题兜底服务。


沙市区建成3个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


沙市区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