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2月22日下午5点30分,我市共收到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102起,已办结79起,23起正在调查处理中。
其中,信访人反映的“公安章庄铺镇鄂南春米业噪音粉尘扰民问题”已办结。经调查核实,举报问题属实。1、2016年12月16日、19日,公安县督办专班分别对湖北鄂南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华润五丰营销有限公司公安收储库负责人进行约谈,严肃指出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要求立即改正。2、对湖北鄂南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办理排污许可证违法排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2016年12月19日,公安县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针对该公司工业噪声超标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6年12月19日,公安县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限期治理决定书》,要求其在2017年1月18日前完成噪声达标治理任务。针对该公司十万吨粮食仓储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就正式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2016年12月19日,公安县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停止生产,拟处8万元罚款。3、针对湖北华润五丰营销有限公司公安收储库没有办理排污许可证违法排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2016年12月19日,公安县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针对该公司工业噪声超标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6年12月19日,县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限期治理决定书》,要求其在2017年1月20日前完成噪声达标治理任务。
信访人再次反映的“公安夹竹园镇在建垃圾焚烧厂污染环境问题”已办结。经调查核实,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公开项目建设信息;完善设施,加强监管;细致做好群众工作。
信访人反映的“监利白螺镇碧玉材料厂生产红砖,污染环境问题”已办结。经调查核实,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已对该单位在长江滩涂取土行为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取土并按法律规定履行罚款及补办相关手续后才能开工取土。
信访人反映的“开发区幸福新村荆州供电公司变电站噪音扰民问题”已办结。经调查核实,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市环保部门要求其加强环境管理,确保不再发生扰民现象。
信访人反映的“松滋纸厂河镇养殖场气味污水扰民问题”已办结。经调查核实,举报问题属实。该养殖户由于历史原因,由原散养户发展成为规模养殖户,建设在村民集中区。目前处于松滋市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内,松滋市政府将依法限期关闭。
信访人反映的“石首通祥建材公司粉尘污染严重;即将投产的齐氏粉磨站可能污染环境问题”已办结。经调查核实,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2月16日,石首市环保局对两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立即整改。(一)石首市环保局要求通祥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在12月31日之前完成全面整改。一是迅速做好围挡、遮盖工作,切实解决原材料露天存放问题;二是定时更换滤袋,切实解决包装车间除尘器密封不实的问题。三是安装隔音门,防止噪声超标;四是安装固定降尘喷雾设备,每天安排专人清扫,防止厂区道路扬尘。(二)针对石首市祥联建材有限公司未批先建问题,石首市环保局依法责令该公司建设项目立即停止建设,拟处罚款6万元。在项目正式投产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针对该公司存在将原材料露天存放,装车间和路边熟料卸载现场无任何环保措施,粉尘污染严重等问题,石首市环保局依法责令改正,拟处罚款6万元。
信访人反映的“开发区福兴建材公司粉尘污染环境问题”已办结。经调查核实,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市环保部门要求该单位加强装卸过程中的环境管理。
信访人反映的“开发区国家储备粮库旁地沟油小作坊气味扰民问题”已办结。经调查核实,举报问题部分属实。要求该单位加强装卸过程中的环境管理。
信访人反映的“要求对2010年荆州区纪南镇死鱼事件作出赔偿问题”已办结。经调查核实,举报问题属实。经调查,该信访件属于历史遗留信访件。纪南镇叶大港水库上游属荆门市沙洋县郭店村,该村有兴宏造纸厂等8家企业,企业工业废水大量排入叶大港水库,经朱河、龙桥河,最终排入庙湖。致使叶大港水库水质严重恶化、水体严重污染。2016年12月15日,荆州市环保监测站对叶大港水质的现状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均严重超标,鉴于以上情况,建议:(一)恳请省环保厅责成荆门市环保局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鄂环办[2012]140号文件规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做到达标排放,改善叶大港水质状况。(二)恳请省环保厅组织多方协调,敦促环境违法排污企业给予当事人一定的经济赔偿,以降低当事人的经济损失,缓解群众不满情绪,避免矛盾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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