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磊:立法先行 做良法善治的践行者

江汉风报道:以立法促改革、以良法谋善治。在社会的飞速发展中,立法工作者如影随形,他们的贡献藏在法律的深处,让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闪耀着公正与公平的光芒。今天我们来认识一位立法工作者,他参与了荆州多部地方性法规的起草,也见证了荆州法治政府建设的纵深推进。

逐字斟酌、逐句删改,11月中旬,杨春磊参与制定的《荆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已经进入到二审前的修改环节,预计明年年底将正式落地实施。届时,养犬的基本原则、各部门职能分工、养犬人行为规范、不文明养犬的处罚规定等都将有明确的法律遵循。

长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杨春磊:荆州市的养犬管理条例已经酝酿了很多年,据我所知,人大把这个项目作为一个调研项目,至少调研了三年以上,我觉得这个养犬条例就反映出基层立法小切口的这样一个特点,通过一个小切口的这样一种解剖麻雀的方法,把某一个领域矛盾特别突出的问题有效解决,为其他社会治理的探索走出一条比较适合荆州地方特色的一个道路。

自授予地方立法权以来,荆州始终坚持打造立良法、保善治、促发展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古城保护、流域综合治理、道路交通秩序等重点领域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已制定8部地方性法规和两部政府规章,在立法的过程中,力求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做到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领域的反映。

杨春磊说,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同时,也是一个普法的过程,参与民主意见征集的群众可以提前意识到过去某些行为的不规范,并尽早进行改正,避免成为法规出台后第一批被处罚的对象。同时对市场主体、职能部门来说,也能提高其经营、执法过程中守法合规的水平,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长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杨春磊:就以电动自行车为例,原来共享单车投放就是非常无序的、随意的,(经营主体)只管收钱。至于发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社会来解决,政府来解决,由公众来兜底,而不是由企业来进行负责。那么通过立法以后,企业就认识到自己的这种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也越来越重了,那么企业也会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去解决那些不文明的行为。

2019年至今,杨春磊主持起草了《荆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条例》《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3部地方立法草案,身为法学教授,同时作为荆州立法进程的参与者与见证者,他深感荆州法治建设的纵深推进。

荆州复兴,法治先行。荆州市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全力推动法治建设提档加速,法治建设工作连续4年位列全省第一方阵,2023年被命名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奋进中的荆州,前行的每一步都激荡着法治力量。

(记者:田心怡 胡威虎/编辑:黄伟欣/一审:唐杰/二审:张先凯/三审:江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