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从 2021年起,省委依法治省办每两年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梯次推进、辐射带动,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2023年5月,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启动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实效的原则,经过自愿申报、市(州)初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社会公示等程序,经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批准,现决定对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予以命名。
获得示范命名的地区(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获得示范命名作为新的起点,加强总结提升,再接再厉、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确保示范创建经得起时间、实践和历史检验。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的宣传报道、指导监督、跟踪评估和支持保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以更大力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省实施方案,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擦亮法治政府建设的“金字招牌”,增强人民群 众法治建设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名单
(按行政区划和政府部门序列排列)
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21个)
武汉市江岸区
武汉长江新区武湖街道
黄石市
十堰市
郧西县
十堰市郧阳区
保康县
谷城县城关镇
枝江市
当阳市
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
荆州市
石首市
荆门市
孝感市
孝昌县
英山县
黄梅县小池镇
咸宁市咸安区
随州市曾都区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14个)
武汉都市圈:全力打造高效便捷通办服务体系加快推动武汉都市圈政务服务同城化
武汉市东西湖区:以“制”促“治”着力打造街道综合执法改革“东西湖样本”
黄石市西塞山区:多元联动优治理 法治为民促“长安”
襄阳市:人社政务服务“三权重构”改革
谷城县:打造全域“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平台
宜昌市:聚法治之力 推进流域综合治理
宜昌市夷陵区:推进县级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松滋市:“无证明城市”建设
鄂州市:大力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 精准破解
市场主体“准入易、准营难”难题
团风县:推进“首席服务员制”改革
鹤峰县:打造“无涉企保证金县市”
建始县: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改革
神农架林区:法治引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助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省公安厅: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