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替人接生,因用药不当造成孕妇死亡,一尸两命。19年前,女子曾某某犯下如此罪行后逃离北京,伪造身份证改头换面四处务工。直到今年6月,公安机关在排查户籍核对曾某某身份时发现端倪。今日(11月23日),北京朝阳法院针对曾某某非法行医和伪造身份证件等罪行做出一审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罚金6万元。
事发2004年,当时曾某某正在北京打工。由于父亲是一名乡村医生,她自小耳濡目染,也有一些治病救人的本事。据曾某某讲,她在老家卫生所学过一段时间,但从未取得过医生执业资格。在北京打工时,很多工友知道曾某某会治病,有个头疼脑热便来找她诊治,她会提供有偿服务,收取一些诊金。
2004年5月17日,有工友找她去给人接生,她没有推拒,欣然前往。接生过程中,由于不当使用了处方药品缩宫素,曾某某致使32岁产妇张某发生羊水栓塞死亡,造成一尸两命的后果。
出事后,曾某某十分恐慌,迅速逃离北京。因被公安机关列为在逃人员,曾某某通过他人伪造了“刘某某”的身份证,改头换面,四处打工,隐匿身份生活了19年。直到今年6月,公安机关在排查户籍核对曾某某身份时,因为很多细节对不上,从而发现了曾某某的真实身份,这才将其抓获。
今日法庭宣判后,曾某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当年20多岁,人家叫她去接生,她便去了。用药后,孕妇出现呕吐,身体反应剧烈,紧急送医后也没能抢救过来。她见情况不妙,赶紧跑了。
这些年,曾某某用伪造的身份四处打工,这段不堪回首的经历从不敢对外人提起,她更不敢回家看望父母。曾某某说,服刑期间自己会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早一点回家侍奉父母。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曾某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其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亦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鉴于曾某某能够坦白罪行,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决其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5万元;犯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1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罚金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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