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经验”全省复制推广!荆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事项验收获全省第一

“让抽象的数据有‘典’可查可用,让大家高效投入工作,实现源头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日,省财政厅发布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试点项目验收情况通报,荆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事项获全省第一,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支持机制创新改革事项一起顺利通过省财政厅验收,这两项“荆州经验”将在全省复制推广。

自湖北省启动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创建工作以来,市财政局坚持“小切口”推动“大变化”的理念,积极申报“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先行区创建试点,精心组织实施,推动“三个坚持”,稳步推进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先行区改革。

坚持过程管理重“服务”。市财政局针对市直各部门普遍反映不懂绩效目标“怎么编”的诉求,到“一线”找症结,挖经验,出实招,印发《政府采购绩效评价质量管控规范指南》,指导部门手握指标建设“说明书”,为部门提供了步骤清晰、内容明确的编制指南;依法征求省市财政相关单位多方意见,经反复修改、讨论,制定《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贯穿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围绕“需求合理、信息公开、公平竞争、结果满意、支付及时、程序规范”等六个方面,设计了4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让部门编绩效目标时有“词典”可查可用,实现了市级绩效指标建设成果行业纵向共享,减轻了部门工作负担。

坚持跟踪管理重“问效”。市财政部门要求各市直预算单位按照管理办法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在各时间节点对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双监控”,对重点项目专项监控。通过评价结果,要求预算单位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质效。

坚持结果管理重“应用”。严格执行绩效目标重点审核约束机制,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政府专项资金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对绩效低下或超专项资金范围、未达预期目标,绩效管理粗放,项目实施问题繁多的重点项目,调减项目资金。通过约束机制发力,引导预算单位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市财政部门将以此次“经验”为契机,固化成果再提升,推动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事项在全市复制推广,助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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