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结情况通报

截止12月19日下午5点30分,我市共收到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94起,已办结59起,35起正在调查处理中。

其中,信访人反映的“公安实验幼儿园厨房烟尘、油烟、噪音扰民问题”已办结。经调查核实,举报问题属实。2016年12月14日, 公安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公安县环保局组成联合专班,对公安县实验幼儿园有关人员进行约谈,严肃指出该单位存在的环境问题,要求该单位立即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责令于2017年1月14日之前完成隔音降噪的整改措施,在整改期间食堂应采用低功率抽排系统。针对该单位存在的环境问题,公安县环保局于2016年12月14日向该公司下达《关于对公安县实验幼儿园有关环境问题的监察意见》(公环监〔2016〕65号);经公安县人民政府授权,县环保局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书》(公环限〔2016〕2号),要求该单位立即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责令于2017年1月14日之前完成隔音降噪的整改措施,在噪声整改期间食堂应采用低功率抽排系统。

信访人反映的“对荆州区弥市镇炮台村4组电力辐射处理情况不满意问题”已办结。经调查核实,举报问题不属实。12月2日荆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信访人房屋周边电磁环境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为5(m)”。12月12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D1211A005交办件后,荆州区政府已安排环保荆州分局和弥市镇镇政府前往调查处理。在前期关于该起重复投诉事件的处理过程,荆州区人民政府、荆州市环保局、环保荆州分局、弥市镇人民政府、国网荆州供电公司、炮台村村委会组成联合调查小组,曾先后4次赶赴投诉现场调查处理。12月13日,荆州区人民政府再次责成弥市镇人民政府、弥市镇炮台村委会到投诉人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为5(m)”结合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测结果,向投诉人解答了其导线与房屋(地面)距离符合国家标准。

信访人反映的“公安杨家厂福利村一组长江干堤渣土车通行扬尘严重问题”已办结。经调查核实,举报问题属实。1、12月13日下午,公安县对蒙华铁路公安项目部综合协调部负责人进行约谈,严肃指出项目建设中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2、公安县住建局对蒙华铁路项目部存在的环境问题立案调查,于2016年12月13日向该项目部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权利)告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公建行罚字〔2016〕12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2万元。3、对蒙华铁路项目部所有运输车辆开展安全环保教育培训,要求车辆运输过程中必须采用有效覆盖,严禁超高超载。4、组织执法专班在各料场出口对出场车辆进行检查并登记,对超载和没有完善覆盖措施的车辆不准出场上路;在重点路段设卡执法,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车辆严格依法依规处罚。5、责令蒙华铁路项目部对涉事货场和路段每天9时、13时、16时定时洒水,定期清扫路面上运输过程中洒落的渣土,保持路面清洁。对裸土地段全部采取防尘网覆盖措施,最大程度地防止扬尘产生。6、责令蒙华铁路项目部对目前损坏路段进行修复,在12月25日之前完成,对今后车辆通行导致的毁损路段,随时修补。

信访人反映的“松滋北湖玉带园小区污水直排北湖,小区内无垃圾池问题”已办结。经调查核实,举报问题部分属实。针对北湖玉带园小区雨水和污水系统未分流的问题,松滋市政府责成松滋市房管局予以协调解决,责成松滋市政设施管理处对该小区排水管网出口进行疏通清淤。

信访人反映的“沙市文化坊社区幸福美食餐馆油烟噪音扰民问题”已办结。经调查核实,举报问题属实。沙市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现场督办,责令餐馆停业整改。该餐馆按要求已于12月14日全面停业整改,并制定如下整改措施:一是将厨房操作间搬迁置换,原有厨房改为饭厅;二是按照环保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验收后恢复营业;三是按照食品卫生标准整改厨房操作间,确保饮食安全;四是按照城市管理要求,将店面破损招牌及相关设施拆除换新,并对室内墙面改造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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