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配方乳粉新规将施行 守护宝宝“口粮”

江汉风报道: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已修订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有哪些变化,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哪些方面会加严处置呢?

与原《办法》相比,新《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对配方注册、标签标识等方面进行调整,严格配方注册,细化核查要求。明确需要开展现场核查的情形和要求,并强调现场核查需抽取动态生产的样品进行检验;明确禁止变相分装和8种不予注册的情形。同时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标签进行严格管控。

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场监管所所长 刘欣:《办法》明确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人乳化”“母乳化”或者近似术语表述。进一步规范标签标识,保护消费者权益。

此外,《办法》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调整,加大了对性质恶劣造成危害后果行为的处罚力度。

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场监管所所长 刘欣:比如,将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以及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造成危害后果的罚款上限调整至二十万元,对于这类触碰“红线”的行为,要依法加强监管,提高法治的威慑力。

(记者:陈明阳 编辑:匡月晴 一审:唐杰 二审:张先凯 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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