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上行船要有资质,一男子无证驾驶机动船舶被行政拘留

江汉风报道:在全国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之际,长航公安荆州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违法人员。

近日,长航公安荆州派出所接到报警:有人在荆州水域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民警快速出警处置,于2023年7月6日依法传唤其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经查:2023年3月以来,“荆航XX”轮驾驶员胡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船舶驾驶资质的情况下,多次无证驾驶“荆航XX”轮在长江荆州段水域航行,情节严重,经询问,胡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胡某某处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无证驾驶机动船舶危害极大,极易导致船舶碰撞、搁浅等安全事故,既危害航道安全,又可能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危害不可估量。下一步,长航公安荆州派出所将加大辖区水域巡防力度,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希望广大船东、船民朋友们遵守法律法规,摒弃侥幸心理,安全持证驾驶。

(通讯员:詹兰兰  夏能龙 编辑:严欢欢 一审:唐杰 二审:张先凯 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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