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2月14日下午5点30分,我市共收到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70起,已办结37起,33起正在调查处理中。
其中,信访人反映的“弥市镇炮台村4组村民要求公示环评结果问题”(共2件)已办结。经调查核实,2件举报问题分别为不属实和部分属实。12月9日,荆州区人民政府责成环保荆州分局、弥市镇政府再次到达投诉现场,配合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国电湖北公司荆州分公司为当地群众播放了4部高压辐射宣传片,电力部门专家为当地群众进行现场答疑解惑,并发放了电力宣传册。对于村干部和投诉人之间发生的肢体冲突,弥市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责成镇纪委、派出所介入调查,经调查组的批评教育和耐心思想工作,该投诉人与村干部达成谅解。
信访人反映的“石首市中湖渔场夜间投肥污染水源问题”已办结。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石首市渔政监督管理局对该渔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款9000元;石首市水产局给予该局副局长谢进诫勉谈话、石首市中湖渔场欧阳海行政警告处分。
信访人反映的“公安夹竹园拟建垃圾焚烧厂污染环境问题”已办结。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对此项目公安县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公开项目建设信息;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同时,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维护群众利益,让群众从心底支持项目建设。
信访人反映的“监利白螺工农村在建造纸厂污染环境问题”已办结。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2016年12月11日,监利县环保局依法对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监利县白螺工业园热联产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此项目建设,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处罚款6万元。下一步,监利县环保局将加强对该公司此项目停止建设情况的跟踪监管,并督促其尽快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批复前,不得恢复建设
信访人反映的“公安县没有设置乡镇环保机构问题”已办结。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公安县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工作经费;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机构建设。
信访人反映的“要求说明博尔德硫化氢泄露事件真相问题”已办结。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沙市区组织社区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区域(湖北博尔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废弃厂房)已关闭,现无化学品残留,无气味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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