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卖货须“亮证” ,退货定(订)金一并退回

云上荆州报道:连日来,“双十一”网购热度渐浓。为此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双十一”促销合规提示,要求电商平台把牢市场准入关,提醒商家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亮照”“亮证”经营。

在天猫店铺首页,消费者可以点击店名进入店铺详情页面,在该页面市民可以查看掌柜名、所在地,以及是否签署消费者保护协议和店铺的资质。商家应当将该网店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息进行公示,和线下实体店一样。

荆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消费教育与维权科副科长 田宪:“商家应依法在显著位置公示证照信息,平台经营者须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经营,引导其依法履行主体资质、交易规则等信息公示义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把好平台准入关,同时,市消费者委员会建议广大消费者切勿选择首页没有列出互联网信息备案、营业证照及其它特定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资格证件等信息的无证照经营电商平台。

网络交易经营者应依法对促销信息进行公示,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定(订)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等信息。提示明确指出,商家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设置定(订)金不退、增加限退条件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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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向商家退货时,定(订)金也应当一并退回。在网购时,商品介绍页面截图、聊天记录、支付记录等在发生争议时都可作为证据,必要时可通过12315热线电话或12315微信小程序进行投诉。

(记者:陈明阳 编辑:吕靖怡 一审:唐杰 二审:张先凯 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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