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

云上荆州报道(荆视记者 范振宇 蒋雅萍)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两方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资金,其所有权归属于职工个人,账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自2月21日开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上调至1.5%。

调整之前,职工公积金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资金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分别为0.35%和1.1%。 单位和职工个人有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每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当于变向增加工资收入。

缴存住房公积金,实际增加了职工的收入,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都归职工个人所有,还可增加职工个人的利息收益。缴存住房公积金,还可减轻缴税负担。公积金制度设立之初,其目的就在于解决中低收入阶层买房难的问题。通过低额的贷款利息解决购房者的房贷压力,在很多城市,公积金确实成为缓解职工购房压力的重要方式。

职工在连续缴存6个月公积金后就可以享受低利率贷款。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体现对员工的福利,有利于稳定员工队伍,也可以减轻单位缴税负担。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的专项储金,在退休时一并提取,对职工的晚年生活起到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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