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太湖港实体投资有限公司与荆州高新发展集团旗下两家子公司签署资产委托管理协议

按照荆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农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为加快推动农场改革工作,实现太湖港农场企业化和政企职能分离,7月18日上午,荆州市太湖港实体投资有限公司与荆州高新发展集团旗下两家子公司(荆州市太湖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荆州太湖港水产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签署资产委托管理协议。

荆州高新发展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旭中主持仪式,荆州高新发展集团各部门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今年4月,荆州高新区第五次主任办公会同意将太湖港农场经营性实物资产无偿划转到荆州市太湖港实体投资有限公司名下。

在太湖港农场资产划转工作领导小组的大力督导和推动下,荆州高新发展集团与太湖港街道办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就整合太湖港农场优质国有资产、实现资产市场效益和社会效应最大化等方面进行多次探讨、研究,并达成一致意见。

经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同意荆州市太湖港实体投资有限公司将资产委托给荆州市太湖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荆州太湖港水产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荆州市太湖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韦永军对荆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给予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表示真诚感谢!他表示,两家子公司将积极做好农用地经营管理、资产规范运营等重点工作,协助区域内重点产业项目落地,充分做好新业务拓展、项目策划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张旭中强调,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的正式签署,是集团公司发展的又一座里程碑和新的起跑线,集团公司旗下两家子公司要充分把握好这次改革的新机遇,乘势而上,对标一流,比学赶超,不断做强做优主责主业,不断提高企业活力和效率,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回报党工委、管委会的支持和集团公司的期望。

(通讯员:梅冬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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