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交警查获一涉嫌醉酒驾驶营运车“酒司机”

6月22日,荆州交警三大队民警在夜间酒驾整治中,查获一名涉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酒司机”。

当天23时开始,荆州交警三大队民警十中队在北京东路开展酒驾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23时39分,民警在检查一辆号牌为鄂DDT9277的白蓝色风神牌出租车时,发现驾驶员张某浑身酒气,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发现其吹气酒精含量为10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其带至荆州三医的救护车上提取其静脉血样送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目前,荆州交警三大队民警暂扣了出租车驾驶员张某的驾驶证,待血液检查报告出结果后,将依法对张某进行处理。

(记者:彭军 通讯员:李辉 编辑:黄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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