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仲裁+法院”联动机制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云上荆州报道:近日,荆州市沙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沙市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工伤纠纷案件,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签订调解协议。

2014年10月至2020年10月,申某某在某公司从事注塑件废料粉碎工作,2021年1月4日,申某某诊断出职业性轻度噪声聋,同年3月3日,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某某受到的职业伤害为工伤。用人单位认为申某某的职业病与生产环境不存在因果关系,对该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向沙市区人民法院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沙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受伤职工在最终认定工伤后还要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工伤待遇赔偿,造成当事人维权周期长、诉讼成本高的实际情况,沙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时与沙市区法院取得联系,第一时间掌握案件案情,并和沙市区法院行政庭办案法官一起前往该公司进行实地调研,经过多次反复沟通,向用人单位详细讲解《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用人单位向受伤职工支付了相关赔偿。

创新“仲裁+法院”联动机制,是打通劳动纠纷“最后一公里”的新举措,能够满足广大职工的多元化需求,实现调解、仲裁、诉讼的有效对接,进一步加强了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共同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大大缩短了劳动者的维权周期。这对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依法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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