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日前,荆州住房公积金“黄金十条”持续深入聚焦老百姓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出台了一系列与老百姓购房息息相关的惠民举措,助力更多荆州市民实现“安居梦”。(详情:荆州推出公积金“十条新政”)
为推动荆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减轻市民购房经济压力,荆州住房公积金“黄金十条”中提出,取消在中心城区已实施5年的“个人购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只能二选一”的规定,扩大对购房人公积金资金供给;支持职工改善型住房需求,将购买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从40%下降到30%。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尹文丰: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房的时候,可以选择先行提取个人缴存账户上的资金余额用于解决一部分购房资金,同时,在符合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再来申请一定额度的公积金贷款,降低购买二套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也是变相的提升了公积金贷款额度。
近年来,部分缴存职工因政策或市场因素,在购房融资时,未能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对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求强烈。今年年初,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始探索试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尹文丰:我们以30年的贷款期限,30万的贷款额度,来做一个资金测算对比,目前,商业银行执行利率为5.21,比3.25的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接近一倍,逆差达到10万之多,目前试运行的合作银行是中国建设银行,先决条件是商业银行要同意贷款人提前结清商业贷款,同时缴存职工也要符合公积金贷款的基本要求,我们将在近期发布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操作规程。
荆州住房公积金“黄金十条”还聚焦老旧小区改造。从今年元月1号起,凡在荆州市行政区域内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加装电梯,其房屋所有人及配偶可按实际支付电梯费用标准提取个人公积金。目前,已经加装电梯的老旧小区住户可以持支付电梯费用的凭证,到公积金中心营业厅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记者:胡嫚嫚 编辑:黄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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