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十三条” 现已开始实施!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高质量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今年4月,住建部、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

为此,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襄阳实际情况,制定了《“精致襄阳”城市品质提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襄十三条”),科学指导中心城区范围内建筑方案设计,并从2020年11月11日起实施

01
建筑退距要“开放宜人”,不要“封闭消极”


02
建筑高度要“高低错落”,不要“缺乏变化”


03
建筑面宽要“高宽适宜”,不要“比例失调”


04
建筑立面要“简洁美观”,不要“零碎复杂”


05
建筑屋顶要“丰富有序”,不要“呆板单一”


06
建筑形态要“原创设计”,不要“千篇一律”


07
建筑色彩及用材要“相互协调”,不要“杂乱无章”


08
滨水功能布置要“便捷通畅”,不要“功能单一”


09
视线通廊要“通畅无阻”,不要“一堵视墙”


10
街道空间要“以人优先”,不要“以车优先”


11
街道宽高比要“舒适宜人”,不要“比例失衡”


12
生活性主辅街系统要“功能分明”,不要“交叉重叠”


13
古城保护要“彰显文化”,不要“风貌失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