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2017年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提出,全市将加强追溯体系建设。加强肉类、婴幼儿配方乳粉、蔬菜等重点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配套建立市级以上食用农产品生产重点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社、大中型家庭农场名录。
扩大追溯范围:种植业追溯规模达6万亩
方案要求,2017年,每个主导产业(种植业、水产业、畜牧业)选择2个以上生产主体,全市农业生产环节选择6家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示范点建设。
出台荆州市农垦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单位达到9家以上,种植业追溯规模达6万亩,追溯产量达6万吨,养殖业追溯产量达0.5万吨以上。
加大对建设项目农产品质量抽检力度,确保追溯项目单位农产品质量达标率100%。
提高监督频次:开展高风险食品企业专项治理
根据企业风险等级,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推行检查表格化、抽检制度化、责任网格化,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彻查隐患、抽检“亮项”、处罚到人、公开信息,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两个责任。
推动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
开展高风险食品企业、食品工业园区、小作坊集中区、地方食品聚集区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对保健食品、普通食品中虚假夸大宣传,篡改保质期、过期食品翻新再售等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开展放心菜、放心肉超市创建活动,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第三方平台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加强校园及周边、农村集体聚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养老机构、工地食堂等重点场所和传统节假日、夏秋季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巩固“明厨亮灶”成果: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荆州要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深化巩固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成果,督促企业严格购进原料质量控制,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
加强网络订餐监管,规范网络订餐服务行为,督促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开展“国门利剑”等专项行动,加大对走私大米、玉米、冻品等走私专业团伙精准打击力度。
加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推进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依法登记注册食品经营主体,查处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
加强食品商标、广告监管,依法查处食品商标假冒侵权和虚假违法广告。
加强食品消费者权益保护,做好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方案规定,各地要将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履行食品安全监督执法责任不力、疏于监督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按照相关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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