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线追踪:吾悦商业街楼顶光伏施工 叫停

上周我们报道了引发争议的沙市区吾悦广场金街楼顶光伏安装项目,本周有了新进展。记者再次前往现场探访发现,楼顶施工已全面暂停,相关部门也针对项目合规性、产权归属等核心问题展开核查。

记者再次来到吾悦广场金街二楼楼顶,与此前施工繁忙的场景不同,现场已不见工人身影,仅留存着前期施工留下的设备底座以及部分未安装的构件。为进一步了解事件处理进展,记者采访了沙市区发改局相关负责人。

沙市区发改局副局长 王一恒:在六月份的时候,建设方提交了相关资料,包括建设方跟物业签订的相关协议、建设单位的有关信息,以及建设的相关内容,我们审核完了之后,确认这个项目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提供了相关资料,是可以明确符合相关行业发展的有关要求,那么我们就予以了备案。


根据《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五条,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属地县(市、区)备案。投资主体应通过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备案机关提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名称、投资主体、建设地点、项目类型、建设规模、上网模式等备案信息。备案机关对投资主体提供的备案信息进行审核,依法对项目进行备案。第九条中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场所必须合法合规、手续齐全、产权清晰。”商铺业主反映该问题后,沙市区发改局第一时间联合多部门开展调查走访、召开协调会。

沙市区发改局副局长 王一恒:我们也多次召开了协调会,包括住建、资规、城管,包括属地(街道),还有商务部门,进行了相关的研究,也明确了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申报的项目方在建设光伏的时候,仅通过了物业,相当于就是原属的一些产权单位,但是这个物业方只是持有部分产权,然后把已售卖的部分的产权也一并列入了整个项目的建设范围内,而售卖的那一部分也就是反映情况的那一部分商铺业主的产权,这个事情当时我们在项目方提供的资料里面,无法获取到。我们现在了解了信息之后,我们及时进行了更改,在我们平台备案上面进行了注销,然后也告知了项目方。

经多方核查确认,吾悦广场二楼商铺楼顶产权并非完全归属物业公司,其中部分产权属于商铺业主,物业公司无权私自将业主产权部分租赁给建设方用于安装光伏设备。

沙市区发改局副局长 王一恒:接下来,项目方应该完善备案的相关权属要求,他们如果需要在别人屋顶的权属上面建设光伏项目,首先从政策上面是允许的,但是一定要具备权属人的同意,签订相关的协议,得到别人的同意之后,然后才能在发改部门办理备案,得到周边群众的理解和认可之后,这样对推进项目应该说更顺畅。

据了解,目前发改部门正联合住建、街道、社区等多部门,进一步梳理楼顶产权划分细节,同时督促物业公司就此前施工对楼顶造成的影响与业主沟通协商修复方案。针对物业公司是否存在违规租赁行为,相关部门也在同步核实。

楼顶光伏安装的暂停,让业主们的担忧得到暂时缓解。但产权划分、防水层修复、违规租赁核查等后续问题,仍需要相关部门和涉事各方加快推进。我们也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跟踪报道产权界定结果及后续整改措施,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有问题想要解答和反映,欢迎通过:

1.微信扫描下方e线民生提问二维码;

2.从荆州新闻网网页e线民生版块进入,点击“我要提问”

3.手机浏览页面搜索e线民生,进入e线民生手机端口,点击“+”号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