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火警情频发 消防安全要牢记

云上荆州报道:随着天气转暖,大风天气明显增多,野火警情频发。3月13日中午,荆襄河湿地公园突发野火,现场浓烟滚滚,火势蔓延迅速。

3月13日中午12:03分,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群众报警,沙市区荆襄河湿地公园发生火情,沙市区太岳路消防救援站和塔桥路消防救援站消防员迅速赶往现场。

荆州市沙市区太岳路消防救援站副站长 邓智航:当时到达现场以后烟气非常大,火势蔓延速度较快,处于猛烈燃烧的阶段。

起火的地方是湖边的芦苇林,干枯的芦苇遇到明火后火势迅速蔓延。

荆州市沙市区太岳路消防救援站副站长 邓智航:荆襄河湿地公园是供行人走路的地方,车道比较狭窄,消防车比较大,车辆进不去。我们果断采取使用打火把、风力灭火机,用人工进行灭火。

经过10多位消防员的努力,在12:44分将野火处理完,过火面积达500平方米。根据现场群众反映,起火原因可能是有人在附近燃放烟花引起的。记者在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了解到,近期野火警情频发,要引起重视。

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主任 李智峰:最近由于春季天干物燥,每天处置野火达到30至50起,近两个月已经处置了2000多起野火警情。

今年以来,不少地区降水偏少,气温常年偏高,再加上春季大风天气增多,乱丢烟头、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极易引起火灾,火险等级持续上升。

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主任 李智峰:野火如果不及时控制,不进行及时处置,可能造成蔓延,可能烧到附近的民房以及其他建筑物。比如之前在长江边上,江堤边上野草起火,当时迅速蔓延造成数辆私家车被烧毁。

现在春耕生产已经全面展开,清明、五一临近,农事、祭祀、旅游等都增加了火灾隐患,大家要谨记“勿留火种,人走火灭”,遇到火情及时拨打119报警。

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主任 李智峰:不要随意烧纸、烧荒、燃放烟花鞭炮,不要乱扔烟头,禁止焚烧秸秆,自觉加强防范,消除火灾隐患,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记者:徐雪晴 刘畅 编辑:王晗 一审:唐杰 二审:张先凯 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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