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延迟缴费至2023年3月底

2月28日,荆州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再次延长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时限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全市征缴工作实际,决定再次延长全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限。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集中缴费期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缴费人可通过湖北省税务“楚税通”手机APP、电子税务局电脑端,市、县(市)区指定的医保银行缴费网点及银行手机APP等渠道进行缴费。

各地医保、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参保人员按时缴费,确保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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