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按1度电加收0.13元维护费 商户质疑收高了

云上荆州报道:为优化营商环境,确保降低电费红利惠及市场主体,近几年,国内开展了对转供电环节电价专项整治行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之前,南国尚都物业公司在转供电环节对业主违规加价收费,在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物业公司对多收的费用进行了清退。但最近,这里的商户反映,物业又开始加价收费了。

商户介绍,他们每用一度电,还要额外交0.13元/度的设备维护费。除了一张代收电费票据,设施设备维护费也是根据用电量单独开的收据。对于用电量大的商户们来说,单价0.13元/度的设施设备维护费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了。据商户们说,收取这笔费用前,他们都和物业签了一份协议,协议中对于设施设备维护费有约定。

物业收的0.13元/度的设施设备维护费是什么?到底该不该收?收费标准是否合理合规呢?

记者了解到,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物业服务转供电设施设备维修管理费及损失。上面只标明结算方式,并没有对单价进行具体约定。那么,物业收的0.13元/度,到底是按照什么标准来的呢?

记者与沙市区市场监管局立新市场监管所联系,工作人员来到现场调查。依据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的通知,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电、配电设备线路日常运行维护费用,转供电区域电损应通过物业费或租金形式收取,不得通过电价加价或者收取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终端用户收取。

立新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说,南国尚都物业服务中心通过电费名义,加收维护费这一名目是不对的。维护费只能通过物业费或租金的形式收取。另外根据规定,维护费原则上不能超过总表计量数的7%。工作人员表示,总表计量数不得而知,如果按照商户0.77元/度电来大致测算的话,维护费为0.0539元/度。而现在按照0.13元/度来收取维护费,明显高了很多。多收维护费属违规行为,多收的钱必须清退。

沙市区市场监管局立新市场监管所要求该物业公司按照要求将多收的费用退还给业主,后续他们也会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

即使是要收取公共部位的设施设备维护费用,也要按国家规定合理、合法收取,希望小区物业及时退还多收费用,并做好公示。本月初《湖北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公示办法》正式实施。对转供电主体未按规定进行公示者,监管部门将及时提醒告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依照价格法有关明码标价规定进行查处。该办法的实施,将促使转供电收费环节更加透明、公开,防止转供电主体层层加价。

(记者:彭军 金灿 李浩 编辑:吕靖怡)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