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不在居住面积内
却还要掏钱为它买单
卖商品房“搭售”公摊面积
究竟合理吗?
这恐怕是不少业主都有的困惑
今年全国两会上
“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一经提出
果不其然,登上热搜
引发广泛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洪洋说
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普遍现象
最可怕的是公摊面积
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
他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
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
实用面积之中
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
1995年,建设部颁布《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分摊规则》)。其中指出,商品房买卖所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应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实得建筑面积)及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公摊面积主要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等。
不过因为缺少明确法律法规
公摊面积常常成为
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
杭州拱墅区的业主李女士说:“我们100平米的房子套内才80平米,多余的20平米的钱付在哪儿了?而且房子还是精装修,按3万元一平米算,公摊部分的单价能和室内精装修的房价比吗?感觉这钱花得不明不白。”
公摊面积背后利益空间巨大,易滋生诸多弊病——公摊被挪作商用,本应属于业主的收益不知去向;公摊面积对应的装修费、物业费等易被重复征收。
随着房价攀升,公摊系数也水涨船高,徘徊于30%已是常态。有媒体报道,山东高密一个名为“贵宾首府”的楼盘,公摊系数竟高达52%,该小区也因此被称为“史上最强公摊”小区。
公摊面积制度是怎么来的?
中国香港被认为是“公摊”的发源地,中国内地的期房预售、卖公摊面积等模式,都是上世纪90年代借鉴自香港。但实际上,香港已于9年前正式废除了公摊模式,在彻底取消前,也经过了多年的各方争论。
在履职过程中,全国政协委员洪洋发现,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只能由开发商“信口开河”,业主毫无申辩权利,“而百姓却为它承担了高额费用。”
此外,公摊面积还衍生出一系列不合理收费,如物业费、取暖费都是按公摊后的面积收费,而公摊面积所产生的收益(广告、车位、会所、超市等收益)理应也归于业主,但往往不知所踪。
因此,洪洋强烈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同时也化解业主与开发商诸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重庆取消公摊面积已有20年
直接以套内面积售房
那么国内有没有取消公摊面积的先例?
还真有,它就是重庆市!
重庆取消公摊面积已有20年
重庆市为什么能取消公摊面积?
这要从重庆市的地形说起
“山城的地形地貌让重庆的土地资源非常紧张,重庆的开发建设需要让每一寸土地尽其所用,若以公摊面积进行计价销售,有的开发商就会做大公摊面积来达到提升价格的目的,这侵害了购房者的利益,更浪费了土地资源。” 重庆市渝中区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龙渝光如此认为。
对于全国其他城市是否需要取消公摊面积,龙渝光认为要因城施策,考虑到不同城市住宅产权(重庆部分住宅产权不同于杭州、成都等全国大部分城市,这里只有50年)、土地性质以及房屋定价标准等多个因素,进行综合研判之后,再做出判断,不可贸然推行。
开发商观点:
计费面积小了,单价会相应提高
实际上,“取消公摊面积”这一提法已经成为近年来两会关注热点之一。能不能取消公摊面积?一家房企市场人士表示,取消公摊的好处可能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大。首先,商品房一般是控总价的,计费面积小了,单价会相应提高。
第二,如果真的要严格按照套内面积计算房价,那赠送面积这个概念其实也不应存在。但事实上,如果取消赠送面积,购房者会很难接受。“很多项目算上设备平台、阳台半赠送、飘窗全赠送,实际可使用面积的得房率都有可能在100%。”
另一位房企研究人员认为,很多购房者希望得房率越高越好,公摊越少越好。但实际上,太小的公摊意味着小区品质下调,比如楼道、会所、大堂等公共面积缩水。
专家观点:
公摊面积虽广为诟病
但也存在一定合理性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认为,虽然公摊面积被广为诟病,但其存在具有一定合理性。即便按照套内面积计算,也会“羊毛出在羊身上”。在盘和林看来,公摊面积问题的关键,是规范企业行为和完善相关制度。
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副教授张燕江认为,适度的公摊能够增加小区居住舒适度,而且在市场竞争环境中,开发商并不会为了赚钱而故意增加公摊面积,这样的房子因使用效率低不好卖。
“有些公摊是合理且必要的,比如楼栋增加了一部电梯,势必会增加公摊。通过这次讨论,民众更应该关注的,是如何推动公摊面积更加公开、透明。”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觉得,虽然取消公摊面积可以降低业主的经济支出,但一旦取消,公摊面积产生的费用支出谁来承担?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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